新设立的公司能否办理注销业务?
新设立的公司能否办理注销业务?是可以办理注销的,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可以直接申请简易注销。
一、企业简易注销提交哪些资料?
1、将股东决议(决定)、清算组备案证明、清算报告等多份文书材料合并简化为承诺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了清算工作等内容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二、对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需要提交资料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盖章)的申请书。
三、企业简易注销公示平台
注销程序的信息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
1、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无须再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2、公告期满后30天(自然日)内可以正式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天(自然日)的简易注销公告。
四、企业简易注销类型有哪些
1、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3、有限责任公司。
4、非公司企业法人。
五、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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